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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有什么要求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3:26:32    

赠予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赠与人资格:

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房屋权属:

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自愿性:

赠与人和受赠人均属自愿,并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且需办理公证。

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税费缴纳:

受赠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合法目的:

不得为逃避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或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定赠与。

公证手续:

赠与房产过户必须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

其他要求:

如果赠与的房屋属于共有财产,赠与人应当与其他共有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证或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无偿性:

赠与合同的核心在于无偿性,即赠与人不得要求受赠人承担任何形式的对价或负担。

受赠人资格:

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但需具备接受赠与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接受纯获利益的赠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接受的赠与无效。

财产明确性:

赠与合同中应明确赠与财产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等详细信息。

财产合法性:

赠与财产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财产权属证明:

赠与财产应具有明确的权属证明,不存在产权纠纷。若赠与人所赠送之物为他人之物,则赠与人属于无权处分,恶意损害他人利益,该赠与行为无效。

这些要求确保了赠与行为的合法性、自愿性和公平性,保护了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和房地产管理机构,确保所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