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21 02:16:00
伊金霍洛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
林清苑小区认购公告
一、基本情况
林清苑小区由伊金霍洛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实施建设,项目位于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西山路以东、苏布尔嘎街以南核心地段(明泰苑公租房西北角),项目总投资约7亿元,建设周期为2025年-2027年,总占地面积86140㎡,总建筑面积189900㎡,容积率1.62、绿地率35%,规划建设12栋15-17层住宅楼,建筑面积54㎡-100㎡多种户型,1953个车位(地上849个、地下1104个)与2865.62㎡非机动车位,可满足1775户、约5680人的居住需求。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伊金霍洛旗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优先向符合伊金霍洛旗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条件的轮候家庭进行出售)。
(二)在伊金霍洛旗范围内工作1年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职工、产业工人等工薪家庭(不限户籍,优先伊金霍洛旗户籍)。
(三)在伊金霍洛旗范围内工作,由伊金霍洛旗组织部、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类引进人才。
(四)非伊金霍洛旗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待房源充足的情况下可进一步扩大保障。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每个家庭只能申报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未成年子女以及成年未婚子女已作为家庭成员享受保障性住房的,今后符合单独申请条件的,可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2.申请人家庭在伊金霍洛旗范围内无房。
3.申请人未享受过伊金霍洛旗已售公租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人才购房补贴等其他政策性住房。
4.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家庭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后,应在所购保障房交付2个月内退还原承租房屋。
三、申请流程
申请人向伊金霍洛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伊金霍洛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审批表》(以下统一简称《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婚姻证明;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无房证明);
(四)工薪家庭需提供1年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五)引进人才需提供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的认定文件;
(六)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在报名时请提供申报公共租赁住房相关佐证,经审核佐证后,在规定时间内认购,过了规定时间内将不再享有优先权。
四、房源价格与管理
价格标准:初步定价4500元/㎡(最终以审计为准)。
产权管理:仅有使用权,不得上市交易、出租、抵押(按揭贷款除外),违规将依法追责。
退出机制:政府按原价回购(不折旧不计息),装修部分不予补偿,继承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五、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地址:伊金霍洛旗保障性住房中心智慧服务大厅(明泰苑小区S2办公楼二楼211室)。
(二)咨询电话:0477-8969406 0477-8969411
六、缴款方式及账户信息
(一)缴款方式:
分三次缴纳,认购金5万元→总房款50%(工程完成50%)→交房时缴清余款,房款缴入专户后,申请人持缴款回单到伊金霍洛旗保障性住房中心智慧服务大厅开具收款收据。
(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伊金霍洛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账号:7800301220000000303377
开户行: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支行(行号:402205881264)
本公告自2025年6月24日起正式实施,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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