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11 12:05:00
7月1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解决贵州科学技术进步发展的突出问题,多部门共同起草新《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据悉,原《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于2009年11月25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施行以来,为推动贵州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发挥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条例》与新的形势和要求已不相适应,不能满足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发展的需要,一些突出问题亟需解决。
结合贵州实际,2023年10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和省科技厅共同成立了起草工作领导小组,赴海南、黔南州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市州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企业、研发机构、高等学校和科技人员等的意见,并通过网络公开征求了社会意见。对收到的意见进行了研究论证,充分吸纳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条例(修订草案)》并送审。经省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于2025年5月29日表决通过,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记者: 王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