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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连续两年“一星”或遭“淘汰”!泉州物业评星下周实施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5 17:06:00    

物业连续两年“一星”或遭“淘汰”!泉州物业评星下周实施

2025-06-05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丹萍

物业也要“评星级”,连续两年“一星”或遭“淘汰”。为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日前,泉州市住建局发布《泉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价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泉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行为,提升服务品质,切实增强业主满意度。该政策将于6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6月10日止。

考核五大核心模块 建立星级评价体系

记者从泉州市住建局获悉,该《办法》设立一至五星级,最低一星级,最高五星级,60分以下项目不评星级,且重点考核五大核心模块,包括客户服务、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绿化、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护。

客户服务涵盖企业资质、制度建设、人员配置、服务公示、投诉处理等,如要求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备案,建立信息沟通平台,公示收费标准、公共收益等信息,开展满意度调查等;公共秩序维护涉及安防人员要求、门岗及巡逻岗管理、技防设施运行、车辆管理、安全防范制度等,如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实行智能门禁控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等;环境卫生方面包括人员配置、楼内及楼外公共区域保洁、垃圾分类等,如配置智能保洁设备,定期进行消杀、清扫,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等;绿化方面考核草坪、树木、花坛花景等的养护情况,如草坪除草、树木修剪、病虫害防治、灌溉施肥等;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护方面涉及房屋建筑、供水、排水、消防、电梯、弱电系统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如定期巡查共用部位,委托专业单位维保消防、电梯等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值得一提的是,该政策还设置15分加分项,包括购买保险、高空抛物探头设置、志愿服务工作站、小区党支部建设、表扬或嘉奖、满意度评价、物联网预警系统平台使用等,创新设置“仰头监控覆盖率”“红色物业创建”等加分指标。

实行动态调整 每年开展一次星级评价

评价实行“企业申报-星级评价-动态管理”流程,评价包括现场查勘、资料审阅等,一至四星级由县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复核评定,并上报评分在95分以上的项目由市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复核评定五星级。

该政策实行动态调整,即每年开展一次星级评价,建立“申报-初评-复核-公示”流程;对合同终止、有违法违规等行为的项目取消星级并收回铭牌。同时,设置“连续两年一星级项目建议重新选聘物业”等退出机制。

星级评价与信用、招标、监管挂钩

该政策指出,星级评价与信用挂钩,即五星级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加3分,四星级加2分;不参评、不定星和一星级小区的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减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者减5分。

设立招投标机制,在物业服务招投标中,取物业服务企业所有在管住宅小区的星级评价总分的加权平均值,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评价依据,在招投标中对得分高的企业给予评标加分,得分低的给予减分。

实施差别化监管,对不参评、不定星和一星级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日常监督频次;对四星级、五星级住宅小区的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政策扶持、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支持。

编辑:李焕泉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